English

平顶山素质教育有法规

1999-04-2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刘先琴 通讯员 吴保玲 我有话说

本报讯临近期中考试,河南省平顶山市在校的小学生们,都得到了一本印刷精美的《评价手册》。手册的首页是“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接下来的学生情况评价中,第一项是身体发展水平,第二项是思想品德与心理发展水平,第三项才是学习水平。衡量的标准也全部由分数改为优、良、及格、待及格四个标准。这是平顶市教委为了确立素质教育的地位,采取的规定性措施之一。

平顶山是一座新兴的工业城市,全市中小学已达2369所。为使基础教育切实担当起提高国民素质,培养跨世纪人才的重任,平顶山新一任教委班子决定从抓素质教育入手逐步走出应试教育的旧天地。

什么是素质教育?怎样使之落到实处,市教委组织人员到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湖北汨罗市进行考察后,研究制定了《平顶山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若干规定》,共38条,要求中小学遵照执行。这些规定除了对教学方针,教学思想、教材进行了规定外,还提出了一系列约束性较强的规定。如第十二条中,规定中小学活动课程必须有专门师资和设施,有考评内容,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和实践能力,促进其个性和特长健康活泼发展;第十三条中,将中小学课外作业时间和数量进行了具体限制;第十四条规定小学学业考核取消“百分制”,试行分项考试,等级评价,并且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种形式的统考;在第十七条中,则重提荒废多年的劳动课,强调农村学校要把劳动课同勤工俭学和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结合起来,城区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劳技课教学基地,使其成为实践操作课;同时特别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以及考核教师的唯一标准,相反,在重点高中招生分配额,评先等“好事”上,向实施素质教育有成效的学校倾斜。

“素质教育非搞不可了”。许多中小学的校长们看到规定后,都有这样的感觉而且付诸行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